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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施“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全面拆?3种自建房除外_每日消息
来源:李伟硕聊房产     时间:2023-02-24 19:44:17

导语:农村宅基地改革其实就是一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的行为,近几年在农村开展的“一户一宅”确权登记颁证如火如荼,接下来颁证后将会对“无证”房屋清理,那么所有的一户多宅都要拆除吗?

农村住宅本来并没有啥问题,但是随着农村人口增加,胡建乱造,违法滥用,导致农村宅基地问题突出,而这几年又因为农村大量宅基地的空置让这些问题越来越多,所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宅地基。


(相关资料图)

而农村“一户一宅”的实施就是为了减少农村宅基地滥用造成新增人口无地可用、无房可住的问题。要知道现在的很多农村家庭不仅有新房子,还有很多旧房子,一户有多套房子。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要符合当地省市标准,所以要对一户多宅进行全面拆除。

例如,村民原先就有一处住房,但是因为其他原因另行申请宅地基建了新房,但是旧房没有拆除就造成了一户两宅乃至多宅,根据宅基地“建新必须拆旧”原则,原则上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要全面拆除了。

然而,有些规定是死的,人却是活得,在整治一户多宅的拆房过程中,3种一户多宅的自建房不用拆。

第一、合法继承的房屋宅基地

在农村之中,很多村民都有继承祖宅的权利,毕竟父辈的房屋是农民自有财产,虽然农民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屋建在其上就有了使用权,所以现在农村的房屋确权为房地一体,且宅基地要随房子走,合法继承的房屋就享有原先的宅基地使用权。

当然,现在因为继承而造成的一户多宅是不用拆,并不意味着以后不拆,根据现行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宅地基改革这样描述,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的很多一户多宅就是历史遗留问题,所以即便是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在未来也是要进行解决过全部拆除的。

第二、人均面积较小,居住困难

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宅基地的要求是要符合省市的标准,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房屋式样,比如在有些地区的宅基地面积仅仅有120平方左右。

对于有些家庭来说120平方米并不小,完全能够满足住房需求,然而有些农村家庭人口多,一户甚至超过10个人,这样就造成了人均居住面积小、居住困难,如果原有房屋不能扩建,那么可以再申请一处宅基地,而这样为了解决实际居住困难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是可以进行确权颁证且不用拆除。

第三、一户多宅不超标

在农村除了100多平的小宅基地也有300多平的大宅基地,这样的地区人均耕地多,住房条件自然宽敞,一户一宅虽然原则上是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住宅,但是如果一户多宅不超过合法宅基地的总面积也是不违法的,甚至在有些地区规定,在一户一宅的基础上,第二套宅基地不超过规定宅基地1/3的,也是可以以“一户多宅”的形式存在,不用拆除。

当然,对于一户多宅拆除的问题很多村民其实是有看法的,尤其是祖宅的问题,村民认为这些房子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有些甚至经历了数百年,不要说什么宅基地管理法,就是新中国还没有的时候就存在。

而现在却制定了“一户一宅”,说违法就违法了,哪门子道理呢?当然也有村民表示,一户一宅是针对所有人的,为了体现公平,不然有钱的占据是处住宅,没钱的连一户宅基地都没有,这又上哪说理去?

那么,对于推行的“一户一宅”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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