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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8-18 16:49:41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

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建

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

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全、朱益明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加快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布局,更好地整合、优化产业链资源,满足

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为了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凝聚力,董

事会同意公司以涂布设备等资产出资,同时引入由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组成的员工

持股平台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聚酯薄膜等高分子材料合

成或复合等后道加工业务。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5

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9 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和年产 5 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中进口生

产线延期投产等因素影响,为了更好地鼓励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高度统一,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中的业绩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将经营业绩指标由营业收入增

长率调整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聚酯薄膜销量增长率,并相应修订公司《第四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拟定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

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进行审议;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建仓期及存续期的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

解锁),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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